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73号)要求,必须于3月24日前向教育部报送我校2016年内部控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了及时完成此项工作,定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长安校区校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工作部署会。请下列单位主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届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参会单位:
审计处、监察处、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财务处、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重点学科建设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开发处、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总会办公室)、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内部控制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