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校发〔2016〕110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教财厅〔2016〕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经2016年8月23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建设计划等;组织全校各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学校独立设置内部控制办公室,副处级建制。内部控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梳理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通过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追责问效、防范风险,支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陕西师范大学
2016年8月24日